土地、物业租赁项目信息公告表发布时间: 2024-02-13 10:00 素材来源:围垦公司 中山市围垦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2月13日对中山横门口裕安围垦地及翠亨新区横门海富北路25号物业进行公开招租,本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意向单位报名参加。主要内容如下(详细内容详见附件):
一、租赁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裕安围垦地 1. 面积(亩):303.65亩 2. 项目类型:租赁 3. 土地现状:耕地 4. 种养布局:种植 5. 品类要求:粮食种植、莲藕 7. 租赁期限:3年 8. 租金底价(人民币:元/年/亩):500 9. 租金封顶价(人民币:元/年/亩):1000 10. 报价幅度(底价为起始单价增加):人民币50元 11.备注:土地性质为耕地,须按要求种植粮食类作物。 (二)项目名称:海富北路25号物业 1. 面积(平方米):3022.65 2. 项目类型:租赁 3. 物业现状:房屋 4. 租赁类别:住宅、办公楼 5. 租赁期限:5年 6. 租金底价(人民币:元/年/平方米):108 7. 租金封顶价(人民币:元/月/平方米):216 8. 报价幅度(底价为起始单价增加):人民币12元 9.备注:海富北路25号,前、后座各6层房屋,建筑面积3022.65平方米。
二、竞价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租赁方式:现场竞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挂牌底价直接签约;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以现场竞价方式交易;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挂牌终止。
四、挂牌起止日期: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25日 报名参加时间:2025年2月25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标登记 报名参加地址:中山市翠亨新区香山大道34号创新中心厂房C栋1层102室(物业部) 竞标登记提交如下资料:1、现场竞价竞租申请书;2、保证金银行进账单(进账单上应注明“竞租保证金”); 其中企业法人还须提交: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 其中自然人还须提交:1、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五、竞租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裕安围垦地:人民币50000元 海富北路25号物业 :人民币100000元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2月25日17:00 保证金账户:银行帐号:80020000000273570 账户名称:中山市围垦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山农商银行南朗横门分理处 六、符合竞价资格并提交相关资料的竞投人请于2025年2月26日9:30携带相关资料到中山市翠亨新区香山大道34号创新中心厂房C栋1层102室(物业部)参与现场竞价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企业法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租保证金收据; 3、现场竞价报名回执。 七、其他 1、租赁土地、物业按现状租赁,租赁面积以公告的面积为准,成交租金金额为首年租金单价(每年每亩/每平方米)。 2、承租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租赁保证金。 3、若承租方不按照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重新出租,保证金及已交纳的费用不予退回。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让或者改变土地种养类别,否则按违约处理。中标承租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才能开展经营生产活动。 5、租赁土地、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可按实际需要对土地进行修整,但一切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方对土地、物业的修整、改造等,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7、租赁期内承租方对土地、物业的水电设施铺设、改造等,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或合法解除合同时由租户自行拆除。 8、未中标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意向承租方未违反承诺的情况下,于竞价会结束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路不计息退回;中标承租方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自动转作租赁保证金。 9、承租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在租赁方通知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还未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将视为放弃本次竞得土地、物业,且承租方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山市翠亨新区香山大道34号创新中心厂房C栋1层102室(物业部); 联系人:黄伟文; 联系电话:23392277。
附件2:土地、物业相关测量图 附件3:现场竞价竞租申请书 |